多謝各位益友/義士/同道閱讀小弟文章,如果各位未讀第一部分,
先解釋何為「歡送」:
「歡送」是指香港立國後一段時間可以舉辦押送賣港賊的活動,
準備功夫:
先用飛機押送賣港賊到紐倫堡審判,再不用現代載具押送至戈壁/
馬匹,人力籌備需要五年左右,馬匹需要大量生育,
完成籌備,
如果有賣港賊逃走/已經移民就請美國情報組織捉回賣港賊
歡送時應該會經過廣州,
部分歡送大使要識樂器,歡送時奏樂。
原因和好處:
大家好可能會在好奇,歡送需要龐大的人力物力,但為何要舉辦?
1. 因為當時香港人唔一定會當兵,而且對平均來說香港的歸屬感有限,
2. 因為可以令國民自尊大幅增加,令國民意識到香港國運開始。
3. 向全世界弘揚國威
4. 如果捉拿廣州貪官,廣州人會更服從。
